发布:2023-02-07 18:30:16 关注:60906次
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国家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高校。2018年9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作出重要批示,希望大学扎根伟人故里,努力把学校办得更好、更有特色。2022年2月,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3个学院、教学部,学科覆盖文、史、哲、理、工、经、管、法、艺等9大门类,数学学科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数学在国家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取得重大突破,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等4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7个学科进入2021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学校汇聚了包括两院院士、国家杰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等一大批高水平师资和科研队伍。
学校拥有1个国家应用数学中心、1个国家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有4个教育部创新团队、5个省自科基金创新研究群体、3个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创新团队;是首批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首批省高校知识产权中心建设单位。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发展理念,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着力为高层次人才搭建事业平台,开拓发展空间。大学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共创辉煌。
一、项目介绍
(一)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3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申报条件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3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三)申报流程
时间安排: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3月15日前完成线上提交。
诚挚邀请有意向申报的科研人才与相关学院和有关部门联络,尽快将个人简历发至联络邮箱(见以下联系方式),邮件主题请标注“优青(海外)申报意向+硕博招聘网”,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论文、项目、专利和获奖情况等)。经相关学院审核,与学校达成申报意向后,将有专人联络并支持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二、支持保障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100-300万,期限3年。
(二)学校基本保障:
1.职业保障:以事业编制聘用,聘为特聘,受聘学校“韶峰学者”特聘岗位计划学科学术带头人,享受省直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待遇。
2.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起点薪酬待遇60万元/年,享受学校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绩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学校其他相应的福利待遇。
3.科研经费:提供不低于300万的科研经费支持(包含国家资助部分)。
4.团队支持:授予博导资格,学校单列博士生、硕士生招生指标,不限博士后招生指标;提供科研实验场地和办公场所,优先支持组建科研创新团队和重大科研项目、重大人才工程的申报。
5.购房补贴:提供不低于120万的安家费(地方政府另有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6.服务保障:人才到岗即以校聘合同制方式安排配偶工作,符合事业编岗位招考条件的人才配偶可以按照政策参加公开招聘的考试;子女直接安排入托校内幼儿园或者直接就读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由市人民政府与大学共同建设、市主管、市一中全面支持建设与领办的十二年一贯制全日制公办学校);同时享受地方政府提供的相关补贴、医疗保健、税费优惠等人才待遇。
(三)人才待遇遵循“一人一议、一事一策”原则,学校将为优秀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待遇及相关配套。
三、联系方式
1.学院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 杨银院长 | yangyinxtu@xtu.edu.cn | +86-731-58292763 |
袁海专副院长 | yhz@xtu.edu.cn | +86-731-58292887 |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杨雪娟院长 | xjyang@xtu.edu.cn | +86-731-58292882 |
毛宇亮副院长 | ylmao@xtu.edu.cn | +86731-58292834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王金斌院长 | jbwang@xtu.edu.cn | +86-731-58298428 |
孙立忠副院长 | lzsun@xtu.edu.cn | +86-731-58298408 | |
化学学院 | 裴勇院长 | ypei2@xtu.edu.cn | +86-731-58298280 |
舒洪波副院长 | hongboshu@xtu.edu.cn | +86-731-58298572 | |
化工学院 | 游奎一院长 | kuiyiyou@xtu.edu.cn | +86-731-58298005 |
郝芳副院长 | haofang.happy@163.com | +86-731-58298173 | |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 刘金刚院长 | wellbuild@126.com | +86-731-58298553 |
赵荣国副院长 | zhaorongguo@xtu.edu.cn | +86-731-58293214 | |
自动化与电子信息学院 | 姚志强院长 | yaozhiqiang@xtu.edu.cn | +86-731-58292201 |
蔡成林副院长 | chengcailin@126.com | +86-731-8298131 | |
计算机学院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李澄清院长 | chengqing@xtu.edu.cn | +86-731-58293899 |
欧阳建权副院长 | oyjq@xtu.edu.cn | +86-731-58292718 | |
土木工程学院 | 龙志林院长 | longzl@xtu.edu.cn | +86-731-58298287 |
许福副院长 | xufu@xtu.edu.cn | +86-731-58298977 |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张俊丰院长 | xtuzhjf@163.com | +86-731-58298290 |
许银副院长 | xuyin@xtu.edu.cn | +86-731-58298227 | |
先进传感与信息技术创新研究院 | 曹觉先副院长 | jxcao@xtu.edu.cn | +86-731-58292639 |
商学院 | 韩雷院长 | hanleiwin@163.com | +86-731-58298826 |
侯新烁副院长 | houxinshuo@126.com | +86-731-58298813 | |
公共管理学院 | 梁丽芝院长 | 188793258@qq.com | +86-731-58298637 |
刘超副院长 | yifang0709@foxmail.com | +86-731-58298296 |
2.人才政策咨询:
联系人: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张老师
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联系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3.项目填报咨询:
联系人:大学科技处项目科陈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86-731-58292064
联系邮箱:k-jh@x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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